企业强制你干这些事情,你有权说不!

发布时间:  编辑:陈晨

       近日,“下班后企业聚餐算加班吗? ”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网友讨论。 除此之外,利用公休日开展团建活动、强制征用朋友圈、下班后是否应回复微信也引起社会热议。 企业到底有没有权力要求职工做这些事情? 职工是否可以向企业索要加班费?

  

注意!企业强制你干这些事情,你有权说不!

  “强制性”聚餐必须参加吗?

  目前,企业聚餐是否算加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职工加班。

  基于此,企业在法定休息时间组织活动也应当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如果硬性要求参加,就属于加班。职工有权要求企业依法给予补休或是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能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吗?

  随着微信等社交平台的发展,生活与工作的交接点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强制要求职工在私人社群、朋友圈分享工作内容,还要求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也要转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职工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与企业的活动宣发相关,那么,企业要求其发朋友圈的行为就是部署的一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职工有义务完成。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的职责义务,那么,企业就无权强制要求员工进行该操作。

  下班后的工作微信必须回复吗?

  下班之后,职工有义务“时刻准备着”接收指令、通知并及时回复吗?如果占用时间较长,是否属于隐形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