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无人机“能否飞行”与“飞行者身份”双重难题
近年来,我国无人机产业持续壮大,成为推动低空经济高速发展的“驱动力”。但随着行业快速发展,无人机“黑飞”“乱飞”等现象频发,带来了日益突出的安全风险。究竟“谁能飞”“谁在飞”,已成为保障行业良性运行的核心问题。
为此,《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标准日前出台,对无人机实名登记和运行识别作出详细规定,计划于明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专家认为,引入新标准将有效提升民用无人机的产品质量和飞行活动规范程度,为民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更坚实保障。
其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明确了无人机在实名登记与激活环节的具体操作。新规范要求,无人机系统需在明显位置标注实名登记与激活的相关提示,并具备便捷的交互界面,支持激活和注销的流程控制、注册校验提醒,以及固件升级等功能。此外,登记信息需涵盖所有者身份、产品名称和型号、序列号或唯一识别码及具体用途等重要内容,且用户需在启用前完成实名注册与激活流程。
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交通能源处二级调研员徐翔介绍,这一新规明确了无人机制造商、销售商及使用者等各方在实名登记与激活中的责任,并提出无人机在完成激活前或注销后均不得具备飞行功能,从源头解决了无人机“谁能飞”的技术管理难题。 来源:舆情网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则要求民用无人机须同时具备广播和网络两种运行识别信息发送能力,并能接收蜂窝、地面有线及卫星通信等多种网络的运行识别信息,且信息更新及回传频率不超过每秒一次。
徐翔进一步指出,上述标准要求无人机从起飞到降落全过程,持续向监管平台传送自身身份、定位、速度等信息,同时必须保障识别数据及硬件无法被非法篡改,使监管人员能全程实时掌控飞行器状态。两项标准的实施,将为民用无人机的可监控性和飞行安全提供坚实技术后盾,为“谁在飞”的监控难题提供解决路径。
为确保运行识别功能稳定可靠,标准还规定:如识别模块在起飞前失效,无人机禁止起飞;如飞行过程中广播识别功能出现异常,则须自动触发报警,具备定点悬停、返航或降落等应急响应。运行识别信息应滚动保存,且不允许用户手动删除,存储能力不得低于120小时飞行,确保飞行数据全过程可追踪、可监管。
在两项标准实施前,监管部门已为现有无人机设备加装模块预留过渡期。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无人机生产厂家需在标准发布12个月内为存量设备补充运行识别模块,使其达到新标准要求并给予3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所有民用无人机须符合新规方可投入运行。
而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新生产的民用无人机自标准实施日起执行;已上市和使用中的机型自实施13个月后开始贯彻,确保用户有充足时间完成相关补登记与激活。
“我们还将制定无人机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并适时推进微小型无人机产品的强制认证。”徐翔补充道。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标准制定方面持续加速,推进涉及无人机基础安全、系统集成、检测实验、数据管理及标准接口等体系建设。同时,将为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等量身定制差异化宣贯,完善全产业链培训体系,包括为重点企业举办标准实操培训、解读标准文件,及为检测机构提供试验设备操作指引,稳步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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