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退役流程迎来新规
科技日报北京5月19日讯——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共同发布了《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该文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期为5年。出台这一办法,主要目的是推进核电厂退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公众健康与环境安全,为核能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核电厂退役涉及到整个运行周期的最后阶段,是保障安全与环境的重要环节。科学准备退役工作,对维护公众利益及推动行业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我国现有核电机组平均服役时间为11年,整体还处于发展较早期,距离首套核电机组退役大约还有20年。但考虑到退役任务复杂、耗时长且资金投入大,必须提前筹划并科学统筹,将相关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四部门联合出台《办法》,正是为了优化顶层设计,系统规划核电厂退役任务。
《办法》结合我国核能实际情况,从法规制度、资金管理、技术装备、人才建设等多方面对退役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文件明确了退役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细化了核电厂控股集团和营运单位的职责,推动核电厂在建设选址、设计、建造到运行各阶段,都要同步落实退役准备要求。此举构建了责任清晰、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管理体系,为日后安全、规范、高效地实施核电厂退役奠定了坚实基础。
“《办法》的实施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核电厂建设与运行的全周期管理,对提升核电行业形象、增强社会信心也大有裨益。”上述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文件中还设定了关于退役费用提取的基本原则舆情网规定,比如会按核电项目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提取,并建立周期性评估机制,每五年评估一次并动态调整,指导企业科学估算退役费用,保证费用准备工作透明规范。
据悉,接下来能源局将联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核安全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政策宣传,指导各核电集团和营运单位认真落实《办法》要求,确保退役准备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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