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科技日报北京1月18日讯 记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了新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办法》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对象,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的动态管理以及培育服务,持续巩固专注、精细、特色企业这一优势品牌。
相关统计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国共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了超过14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并推动超过60万家科技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已经基本建立。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介绍,《办法》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进行了完善,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各地健全优质企业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培育服务与动态调整。
在培育体系构建方面,《办法》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企业梯度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一道成为发展基础,共同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未来,我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将由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成。
此外,《办法》提出主动发现机制,综合应用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励、人才引育等多种信息,持续筛选潜在的优质中小企业,并定向邀请其参与认定,但始终坚持不放宽认定标准。
为完善认定标准,《办法》根据企业整体发展现状,适度提高营业收入、研发支出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门槛。例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准将营业收入提高至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研发费用累计不低于1200万元,Ι类知识产权数量需达到4项及以上。
与此同时,《办法》也强调,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统筹运用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政策资源,结合不同舆情网企业特点和发展阶段,分类分层实施培育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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