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为人工智能发展注入新动力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工智能+文化”成为讨论的热点。《“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全面推进“人工智能+”战略,突出推动人工智能与文化融合发展。在这一轮技术变革中,文化绝不是被动的应用背景或单纯服务对象。事实上,文化为人工智能赋予了独特价值,是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动力。人工智能在医疗、工业、物流等行业侧重提升效率与精准度,而在文化领域则更多关乎意义、情感与人性。这种本质差异,使文化能为人工智能带来不可替代的深度支持。
文化为人工智能成长提供了丰富的意义和情感训练环境。人工智能的进步,实际上是从单纯的“计算”向“认知”、再向“理解”扩展的过程。在工业行业,AI关注的是缺陷识别、流程优化等明确定义且可度量的任务,但文化创作不同,AI要参与意义的创造与传递。进入文化领域后,人工智能需要应对意义的模糊、解读的多样以及价值的相对。这种经历正是人工智能迈向更高智能阶段的考验——让AI不仅知道“是什么”,更逐步学会“意味着什么”。此外,文化也为人工智能导入情感要素。虽然AI自身不具备情感,但其在文化创作中必须学会辨识情感表达、把握情感逻辑和生成情感符号。如此一来,AI能在满足人们精神和情感需求中发挥更大作用。尤其在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AI对于老年人的情感陪伴和精神关怀显得愈发重要,在银发经济中展现其特有价值。
文化领域为人工智能绘制了一块全民参与的“试验场”。意义和情感赋予AI纵深发展动力,而中国庞大的文化消费市场则为AI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土壤。从文化创意、内容生产,到传播分发、衍生开发、观众互动,每一环节都能嵌入人工智能技术,也不断催生新需求。創作阶段,AI极大降低了高质量内容的门槛,让更多普通人参与文化生产,扩展全民创作边界;传播层面,AI智能推荐推动作品精准触达受众;在文旅领域,借助沉浸式体验和数字孪生技术,传统文化资源变得更为生动、可交互。例如故宫博物院动态展示《千里江山图》、博物馆的数字沉浸展,为大众提供全新探索方式。需求与供给在文化领域良性共振,催生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更重要的是,文化应用广泛覆盖全民,为AI技术不断完善与优化提供基础。
当然,文化赋能人工智能的进程并非没有挑战。当前文化建设存在结构性失衡、资源分配不均、版权问题、创新主体性弱化等现象,必须推动我们反思AI向何处去、如何治理。同样地,历史经验表明,文化与技术的互动是双向的——技术创新推动文化革新,文化也塑造技术应用。展望未来,文化要真正助力人工智能发展,需要在体制创新、平台建设、人机协同、跨界融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多措并举。这不仅回应了现实难题,也是抢抓时代机遇的必经之路。
第一,应强化制度创新,维护原创者权益。人工智能引发的版权难题,根源在于旧有版权体系与数字化创作方式的不适配。为此,应尽快制定符合AI时代特征的版权规则,明确AI生成内容的归属,规范训练数据的获取与使用,完善标注机制。最核心的是制度上须坚持技术进步不能侵犯创作者的权利,算法训练不能成为无偿占用原创的借口。让技术的进步始终与尊重原创并行,是推动文化繁荣的基石。
第二,要搭建高水平文化数据平台,释放文化数据潜能。目前文化数据分散、壁垒化,成为AI文化创作的现实障碍。通过顶层设计,整合各级文化数字资源,降低创作者获取门槛,让丰富的文化资源成为创新的粮仓。特别是着力构建具有民族特色、技艺集成的数据库,为人工智能内容生成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使优秀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焕发新生。
第三,推动人机协同,重塑创作关系。在人工智能时代,人和机器的关系需再定义。AI可以提供多元方案,但主导权和最终判断仍应掌握在人类手中。良好的人机协作是:人类聚焦创意、审美、情感表达,人工智能则负责技术实施与流程提升。既要敢于利用技术进步,又需守护人的主体性。这不仅是艺术实践的准则,也是人类应对技术革命的智慧。此外,还应探讨算法引发的审美趋同性,用人文精神丰富技术发展边界。
第四,推动多领域融合,拓展文化价值空间。文化因交融而充满活力,应朝着新文艺与文旅、文创、科技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力,形成“微短剧+文旅”“网络文学+IP衍生”“网络游戏+传统文化”等全新发展模式,拉动数字文博、沉浸式演艺、智慧文旅、虚拟社区等新兴业态。通过领域融合,加速文化、旅游、体育、商业的协同共进,让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联结,实现价值升级。
第五,重视人才培养,筑牢创新根基。当今文化创作需要既懂艺术又懂技术、既知传统又有数字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应加强高校、行业、头部平台多元联动,进行专业培训,注重青年及基层创作者的成长,健全评价与激励体系,打破身份、学历局限,为各类创意人才发展提供广阔平台,营造活跃创新的行业生态。唯有如此,人工智能与文化融合才能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助力艺术梦想实现。
(作者:张建珍,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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